为了保证健身训练中心正常、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健身训练中心仅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健身及体育课使用,暂不对外开放。
二、除上体育课外,其它在规定时间内开放,按物价局标准收取训练费用。
三、严禁在未规定开放时间内进入训练中心练习。
四、入内练习者必须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严格按工作人员或体育教师、教练的安排和要求操作,器械轻拿轻放,用后归位。
五、讲究卫生,严禁随地乱吐、乱扔垃圾,室内严禁吸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室内卫生清扫,保持设施的清洁。
六、爱护室内各类器械、设施,故意损坏者加倍赔偿。
七、不许在室内追闹玩耍,注意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其他部门因教学需要要长期借用的,要写书面申请,双方清点好所有设施设备,保证使用期间不损损坏、不丢失,否则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