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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
公共课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管理办法
2019-04-17 19:07  


为了保证公共课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文件有序开展,根据学校《维稳、综治、安全、消防考核办法》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制落实

课部主任对课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总则。教研室主任对各教研室相关工作负监督责任,各专任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①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联络人:周爱民

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联络人:田海平

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人:

课部主任办公室:周爱民

课部办公室:陈阳阳

英语教研室:曹建辉

计算机教研室:刘艳松

综合教研室:肖敏

体育教研室:任建立

机房:彭剑

体育器材保管室:易胜利

课部每学期在例会上传达和部署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两次。教研室主任在教研室例会上传达和部署相关工作不少于两次,要求有会议记录。

二、具体要求

1、 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要求

①坚持教学育人、关爱学生,不得发表反党反社会的言论、不得侮辱、体罚学生。

②不得参与“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③不得吸毒、贩毒、涉黄、涉赌。

④有问题、有矛盾通过正当途径在课部和学校内部解决,不得随意上交矛盾。

⑤个人有义务配合课部和学校做好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相关工作。

2、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求

①重要仪器设备要专柜存放、及时落锁。

②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水电、空调等设备。

③体育课、运动会要考虑学生的体质实际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运动会组织要有安全应急预案。

④电器功率不得超过插座能承受的功率范围,实时更换老化、不安全的电器设备。

⑤及时更新各种杀毒、防毒软件,安全补丁,防止网络病毒,保证数据安全。

⑥个人有义务配合课部和学校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三、责任追究

按《湖南中医高专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四、考核方式和结果运用

按学校相关考核细则和考核办法执行。

公共课部

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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