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教研教改和集体备课活动,使教研教改和集体备课活动更加规范有效,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与目标
目的: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增强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和集体智慧,促使教师更加关注教学,思考教学、研究教学。
目标:推动教学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生动性,统一性。不断提升教学效果、改善教学质量。
二、要求
1、开展教研教改或集体备课活动可以以教研室或课程为单位进行。每个教研室或每门课程每个学期必须开展4次以上教研教改或集体备课活动。
2、教研室每个学期开学初将教研教改和集体备课活动纳入到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中,必须按计划定期组织。
3、每次教研教改或集体备课活动都必须有人主持,并有鲜明的主题,书面形式的结论或成果。
4、每次教研教改或集体备课活动课部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到,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事前或事后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每次都要邀请兼课教师或外聘教师参加。
5、教研教改或集体备课活动要有书面记录,照片记录,不能弄虚作假。
三、检查与考核
系部每学期对各教研室开展的教研教改和集体备课活动检查2次,教研教改和集体备课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本规定从2017年下学期开始执行。
公共课部
2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