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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
大报告厅管理制度
2019-04-17 19:00  

 

大报告厅位于西校区食堂二楼,是学校集会,演出,供室内上体育课的场所,为了加强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大报告厅由公共课部体育教研室负责管理。安排场地器材管理员和大报告厅专职负责人联合管理,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向校外开放。

二、体育教研室器材管理员负责体育课的大报告厅使用为主;专职管理员负责课外时间的体育锻炼和学校各种活动的报告厅使用,主要为负责场地各设施的安全、卫生、开关大门等。

三、学校各部门启用大报告厅,须征得公共课部同意后安排管理人员开锁,使用完毕后,主持使用人须会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检查后,由管理人员落锁。

四、体育课,须由体育器材室管理人员开锁,体育课后,须由管理人员检查后落锁,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教师在厅内上课有责任保持馆内的卫生、清洁。

六、任何人不得翻越栏杆及门窗,擅自进入大报告厅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七、爱护大报告厅内各类设施及体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厅内设施及器材。如有人为的损坏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加倍处罚。

八、学生处安排班级并由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将报告厅作为公共区卫生不定期进行打扫,保持各类设施的清洁,讲究卫生,严禁随地乱吐东西,乱丢果皮及纸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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