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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面试和试教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6-12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操作实务》湘人社函[2016]136号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结合学校招聘岗位实际,特制订本招聘面试和试教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与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面试和试教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

二、面试和试教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和试教人员(见附件1和附件2)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19日9:00-17:00,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者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者需携带填写完整有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三)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有工作单位的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4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四)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如盖有公章的党员证明等)。

(五)应聘附件2岗位的还需提供: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录稿通知等)、参与科研课题的证明材料(项目协议、红头文件等);获奖、荣誉证书等。

四、测试对象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和试教人员

五、面试内容及要求

(一)附件1岗位:

1.面试。面试时间8分钟(阅题时间3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2.试教。试教以授课形式结合学校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试教指定教材详见附件3。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30分钟抽取试教内容并备课(同一岗位试教内容一致),要求手写板书(考场备有黑板,不允许使用PPT课件),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

(二)附件2岗位:

附件2岗位的面试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评委根据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出题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科研学术水平等。

六、测试考官

(一)面试考官。附件1岗位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设主考官1名。附件2岗位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从校领导中抽取3人,从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高级职称)中抽取4人;设主考官1名。

(二)试教考官试教考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高级职称)占考官总数的50%以上。

(三)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和试教考官中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公正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七、测试成绩

(一)面试和试教成绩计算。面试和试教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和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按照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公开招聘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二)评分原则。每名应聘者面试成绩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每名应聘者试教成绩得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试教成绩。面试和试教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在现场当场宣布。

八、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附件1岗位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 6 月 20日上午9:00 ,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办公楼4楼。面试结束后即进行试教。

附件2岗位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 6 月 19日上午9:00,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办公楼4楼。

(二)请所有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8:00(株洲火车站乘T22路、T43路可直达)到达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办公楼305办公室候考。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应聘者确认考点位置,提前到达考点,从上午8:00按以下要求有序进入考点:

(一)进入校门时主动出示当日居民健康码。

(二)进入考点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没有佩戴禁止进入考场。

(三)严格接受体温检测。

(四)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指挥,主动与他人保持1米及以上的社交距离。

(五)注意赴考途中个人安全防护。

十、测试纪律与监督

(一)所有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应聘者在面试和试教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和试教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面试和试教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9〕1号和湘人社函[2016]136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确保面试和试教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二)联系方式: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519108  



附件1:入围面试和试教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入围面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高层次人才引进).xlsx

附件3:各岗位试教指定教材.xlsx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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