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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和试教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8-11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操作实务》(湘人社函[2016]136号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结合学校招聘岗位实际,特制订本招聘面试和试教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与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面试和试教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

二、面试和试教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测试对象

即日起可登陆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板块查询笔试成绩,所有入围面试和试教人员(详见附件1)。

四、面试内容及要求

(一)面试。面试时间8分钟(阅题时间3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二)试教试教以授课形式结合学校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试教指定教材详见附件2。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30分钟抽取试教内容并备课(同一岗位试教内容一致),要求手写板书(考场备有黑板,不允许使用PPT课件),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

五、测试考官

(一)面试考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设主考官1名。

(二)试教考官试教考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高级职称)占考官总数的50%以上。

(三)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和试教考官中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公正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六、测试成绩

(一)面试和试教成绩计算。面试和试教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和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按照《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二)评分原则。每名应聘者面试成绩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每名应聘者试教成绩得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试教成绩。面试和试教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成绩在现场当场宣布。

七、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 8 月15日上午9:00,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办公楼4楼。面试结束后即进行试教。

(二)请所有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8:00(株洲火车站乘T22路、T43路可直达)到达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办公楼305办公室候考。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应聘者确认考点位置,提前到达考点,从上午8:00按以下要求有序进入考点:

(一)进入校门时主动出示当日居民健康码。

(二)进入考点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没有佩戴禁止进入考场。

(三)严格接受体温检测。

(四)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指挥,主动与他人保持1米及以上的社交距离。

(五)注意赴考途中个人安全防护。

九、测试纪律与监督

(一)所有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应聘者在面试和试教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和试教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我校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和试教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9〕1号和湘人社函[2016]136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确保面试和试教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十、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二)联系方式: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519108  

 

 

附件1: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入围面试和试教人员名单

附件2: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各岗位试教指定教材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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