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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   时间:2024-03-13   点击数: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 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学校始建于 1959 年,2004 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 年立项为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培育单位。学校由湖南省政府举办,行政管理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业务主管为湖南省教育厅。学校现有芦淞、云龙两个校区,占地共 700 余亩,在校学生 1.3 万人。学校现有教师总数 510 其中:在职在编人数461人,同工同酬49人。学校下设中医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康复保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等 7 个教学院(部),开设有中医学、中医骨伤、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 20 个专业。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湖南省直中医院),有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等协作型附属医院3家,株洲市三三一、株洲市三医院等教学医院25家,有临床技能实训基地等校内实训基地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0余家。学校以“卓越一流,强校升本”为目标,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中医药院校办学规律,适应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建立了适合中医药专业发展特点及行业产业需要的专业群与课程体系,并于2022年立项为湖南省“双高”校,其中针灸推拿专业群、中药学专业群、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群为湖南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

(一)职能职责

学校坚持以“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突出技能、全面育人、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面向基层、中医药行业及康复 保健机构培养医药、护理、康复大专学历卫生技能型优秀人才,促进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已成为我省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和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主要为医药学大专学历教育、医药专业技术开发、医药专业技术培训、高等教育联合办学以及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管理 党政办、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审计)室、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校)、教务处、科技产业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发展与规划处)、基建后勤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武装部)、建设办,其中 建设办为临时机构。

2、群团管理机构 工会(退休办)、团委。

3、教辅机构 图书信息中心、质量与评建中心(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教师发展中心。

4、二级机构 医学院(含医学技术产业研究所)、中医学院(含社区卫生健康与产业研究所)、护理学院(含医养结合与产业研究所)、康复保健学院(含康复保健与产业研究所)、药学院(含中药与产业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含神农中医药文化与产业研究所)、公共课部(含传统体育与产业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含社区教育与产业研究所)、杂志社。


二、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计19206.07万元较去年(19651.6万元)总体减少44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预算15776.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429.08万元。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计19206.07万元构成如下:

1)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47.50万元,较去年(8038.60 万元)总体减少391.10 万元,主要是2024年中医药专项资金拨款减少311.00 万元。

2)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非税)收入 6125.49万元, 较去年(7583.64 万元)总减少 1458.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学校计划升本,为控制在校学生数规模,提高学生培养质量,2024年招生规模下降,带来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的减少

3)本年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2004 万元(提质培优项目-中央)较去年( 2016万元)总体保持平衡。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结余3429.08 万元,较去年(2013.44 万元)总体增加 1415.64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年底财政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属高校财政“十四五”基建专项资金800万元,高职生均经常性拨款省级奖补清算专项资金 1022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计 19206.07 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8053.84 万元,科学技术 支出 5.8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32.40 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去年(19651.68 万元)减少 445.6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非税)收入等收入较去年都有所减少相应支出预算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含上级财政补助及纳入预算非税资金

2024 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含上级财政补助支出)支出预算 13080.58 万元(本年预算 9651.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3429.08 万元),其中,教育支出 11928.35万元,占 91.19 %科学技术支出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9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2.40 万元,占 8.6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 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5519.5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助学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印刷费、维修(护)费用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4 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数7561.08 万元,主要是学校为完成特定教学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上年中医药专项、生均拨款、助学金等结转项目资金 3429.08 万元,本年预算项目资金4132 万元。本年主要预算项目主要有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省双高)项目 4132万元(含高职双高校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专项 633 万元、提质培优(生均拨款)-省级资金 1495 万元、提质培优(生均拨款)-中央资金 2004 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快推进我校职业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支撑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办好公平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0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4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4“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体2023年(89万元)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省机关事务局的批准,本单位2024年度可以新增公务用车1台,同时以旧换新置换公务用车一台,公务用车购置较2023年(25万元)增加了18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35万元)减少6万元;公车运行费及因公出国(境)费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 0 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2024 年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等活动预算 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年初安排预算总额371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3711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不含车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新增配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不含车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4 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206.0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671.99 万元,项目支出8534.08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机关和参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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