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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综合考核方案
作者:   时间:2021-10-11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操作实务》(湘人社函[2016]136和《关于进一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和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要求,结合学校招聘岗位实际,特制订本招聘综合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与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

二、综合考核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测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学校目前已完成第一批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第一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除代码06岗位外,其他岗位继续接受报名)。如有异议,请在1015日前,通过电话形式向学校组织人事处反映;如无异议,我们将按《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组织综合考核等工作。

四、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评委根据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出题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科研学术水平等。

五、测试考官

(一)综合考核考官由7人组成,从校领导中抽取3人,从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高级职称)中抽取4人;设主考官1名。

(二)实行回避制度。综合考核考官中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公正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六、综合考核成绩

每名应聘者综合考核成绩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当场可领取。

七、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时间定于20211019日上午9:00,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崇德楼。

请所有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于综合考核试当天上午8:30到达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崇德楼101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应聘者确认考点位置,提前到达考点,从上午8:00按以下要求有序进入考点:

(一)进入校门时主动出示当日居民健康码、行程码。

(二)进入考点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没有佩戴禁止进入考场。

(三)严格接受体温检测。

(四)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指挥,主动与他人保持1米及以上的社交距离。

(五)注意赴考途中个人安全防护。

九、综合考核纪律与监督

(一)所有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应聘者在综合考核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综合考核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我校2021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综合考核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91号和湘人社函[2016]136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确保综合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十、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二)联系方式: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1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519108

附件: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

第一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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