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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智慧路校门传达室建设工程磋商邀请公告(第二次)
作者:   时间:2023-05-15   点击数: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智慧路校门传达室建设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 / ,委托代理编号:LWCGZZ23-0403),比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智慧路校门传达室建设工程(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

3.采购项目编号:LWCGZZ23-0403

4.采购预算:33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智慧路校门传达室建设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1

330000元

3300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供应商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515日至20235 17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6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均须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1909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5 1909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和宜商务酒店14楼1415开标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址: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城智慧路88号

人: 李程  

   话:15115308777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6室

人:程翠平

   话:0731-2889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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