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读者诚信管理办法

2019年03月27日 09:56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诚信氛围,弘扬诚信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大学生做文明读者、诚信读者,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读者。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诚信,是指读者在图书馆学习、借阅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及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文明守纪,诚实守信为自觉要求和行为取向,自觉抵制失信行为,增强行为自律。

第二章 诚信积分办法

第四条 诚信行为分为失信行为和奖励行为两类。对相关行为进行积分奖罚。

第五条 失信行为

扣分项

诚信分

扣分项

诚信分

不服从管理员管理,态度恶劣、无理取闹

-40

使用个人物品或馆藏书刊长期占用阅览及自习座位

-5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40

超量取用书刊,乱丢乱放,藏匿馆藏书刊

-5

在图书馆吸烟,使用明火

-20

借用他人校园卡及借校园卡给他人入馆

-5

在图书馆使用电器取暖、烧水,乱搭乱接电源

-20

带食物、饮料入馆,在馆内进食

-5

偷盗书刊、设施设备及他人私人物品

-20

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5

违反图书借阅制度,逾期未归还图书

(图书逾期每天计扣0.5分。最多扣100分)

-0.5---100

穿背心、拖鞋或赤膊入馆

-5

污损、撕毁书刊

-10

高声喧哗、聊天,打电话、放音乐

-5

破坏图书馆的各类设施

-10

随意搬动座椅、沙发及其它设施

-5

不爱护图书馆的各类设施

-5

在图书馆计算机上私自安装程序,更改系统设置、玩大型网络游戏

-5

第六条 奖励行为

加分项

诚信分

备注

借阅或续借图书

+1

两本为基数,每超过一本加1分,最多计40

阅览室、自习室、读书APP签到

+1

每次增加1分,每天最高增加2分。

到图书馆参加义务劳动

+2

一小时加2

参加图书馆组织的读书活动

+5

每次活动加5

积极完成《大学生阅读》课程作业

+5

每次加5

利用学习通建读书专题

+10

每个专题加10

第七条 对于已有不诚信记录的读者,第三次出现同种不文明行为时,加倍记扣诚信分。

第三章 诚信管理

第八条 个人诚信初始分为60分,可累加。在《大学生阅读》课程中,最多计100分。

第九条 诚信分低于30分,将在《大学生阅读》网络课程中推送提醒消息,或来馆时当面提醒,注意文明行为;诚信分低于20分,将在图书馆内和图书馆网站上公示不文明者名单,通报批评;诚信分低于10分,将名单通报给读者所在系部,系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限制在图书馆借阅图书;诚信分为0分后,将记入图书馆黑名单,禁止入馆。同时通知读者所在系部,记入操行分考核。

第十条 读者诚信分高的,图书馆将在各项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并推荐给系部,增加操行分。

第十一条 读者因为以上不文明行为,造成学校财产损失,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于违规行为严重,构成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者,将移交相关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图书信息中心。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99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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