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关于印发《2021 年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  浏览:2021-06-19 18:53:06

2021株洲市基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株发〔 2021〕5号) 文件精神,加强株洲市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中医 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 组织领导  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工作在市委 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市委组织部人才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

二)  工作思路  为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及 时解决基层中医药人才匮乏困境,办好“基层惠民”行动民 生实事,做到“中医馆设置”全覆盖,中医药服务都能达到“有场地、有设施、有人员、有服务”的要求,造就一支爱 基层、爱百姓、留得住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三)  目标任务  株洲市委托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定向培养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到2025年,每年招收中 医类专业特岗生10。人,其中2021年招收针灸推拿专业40 人、中医学专业60人,以后每年将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及时 调整培训专业人数。

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 进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负责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 区)做好特岗生的就业聘用、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委编办负 责做好定向培养计划编制的审核工作,并协调督促各县(市、 区)编制部门落实编制;市财政局负责培养学校定向培养专 业建设及相关经费保障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培养学校 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衔接,妥善做好招生宣传及特岗 生招生计划申报、录取工作;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基层中医特 岗生计划申报、招生培养和定岗入职相关事宜,协助培养学 校制定定向培养方案,协调实习场所;各县(市、区)负责制 定本地区年度招生计划,落实相关专业计划,审核考生户籍 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积极做好接收定向培养毕业生的各 项工作,确保有编有岗;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特岗 生的招生、录取、培养和管理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 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助,确保基层中医人才 定向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各部门、各县(市、区)在具体实施特岗生培养计划申 报、招生录取、就业安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主动接受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要求

1. 加强工作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 好特岗生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优质生源,真正把立志扎根基 层、服务家乡的有志青年招录进来。.

2. 确保经费到位。自本方案实施起,2021年至2025年

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专项经费给湖南中 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当年实际招录的特岗生人数拨付经 费。定向培养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特岗生相关专业的专业建设 和特岗生招生、录取、培养管理。特岗生免学费和住宿费;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加大对特岗生相关专业的建设及 实验、实训的投入。

3. 保障计划编制。每年定向培养计划由县(市、区)根 据培养学校开设专业视情况确定,由县(市、区)卫健部门 牵头,沟通协调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及财政等相 关部门,结合编制空余及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确定定向 培养计划,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名义报 市卫健委汇总,报市委编办审核,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备案后,由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核 准。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握基层中医特岗人员 的编制使用状况,确定定向培养对象毕业后落实事业编制。

4. 抓好特岗生招录培养及联动配合。湖南中医药高等专 科学校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 应的招录、培养等工作细则。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县(市、 区)的联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特岗生招生、培 养、履约管理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并总结特岗

生定向培养工作中的成功做法与经验,为建立完善我市基层 中医人才培养补充机制发挥积极作用。

、报名、录取及有关规则

一)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具有三年及以上株洲市户籍的应往届普通 高中毕业生(不含职高对口升学考生)。

2. 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基层 工作,愿意为基层百姓服务,有志于中医工作,且保证毕业 后服从工作安排,到各县(市、区)基层工作5年以上(服 务年限不含规培时间);

2) 截至2021年6月31 0,年龄未满22周岁;

3) 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 绩达到湖南省历史、物理科类专科录取线以上;

4)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全国普通高考统考 办法执行,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 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 ”等规定。

二) 报考办法

1. 报名:参加2021年湖南省高考报名,符合报考条件, 预报考株洲市基层中医类特岗生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2021 年高考成绩公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1 寸免冠照片三张(未满18周岁的,需其法定监护人携带身 份证一同前往)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卫健局填写《株洲市 定向招录基层中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经部门初审通 过后,考生在《2021年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 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签字,《协议书》一式五份。 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 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的, 视为无效。

因本项目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在选择“株洲市基 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项目时,不能再填报湖南中医 药高等专科学校省卫健委专科提前批专项招生项目。

2. 填报志愿: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 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科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相应的志 愿(含专业志愿),考生只能按照本人报考科类(物理或历 史)在面向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的针灸推拿和中 医学专业中选择其一进行填报。

3. 资料汇总:各县(市、区)卫健局汇总《株洲市定向 招录基层中医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并核实户籍和建 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连同所有预签《协议书》的考生名单报 市卫健委汇总审核后,由市卫健委统一报湖南中医药高等专 科学校,并将《2021年株洲市定向招录基层中医特岗生志愿 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2021年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生定 向招录志愿报名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2021年株洲市基

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送各县(市、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三)录取方式

特岗生录取实行单独划线,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并按以下规则程序录取:

1.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及考生预签《协议书》情况, 按科类分县(市、区)分专业以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分相同的,以语、数、外三门总分 排名先后,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予以优先考 虑。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对拟录取名单投档,湖南中医药高等 专科学校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专科提前批进行录取工作。录 取时,根据考生实际填报志愿情况,个别县(市、区)未完 成计划录取的,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 究,可进行调剂录取。

2.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最终录 取考生名单完成《协议书》中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 会)的签订工作,并将《协议书》共一式五份统一寄送湖南 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培 养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 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基层中医 特岗生培养学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 理。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各协议方,考 生、考生档案、培养学校、定向就业的县(市、区)人民政 府(管委会)及市卫健委各存一份。

四)特岗生权责

1. 特岗生培养对象免学费、住宿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 统筹安排。

2. 特岗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转专业。毕业后在 协议规定服务期内,需提升学历水平的,按服务单位相关规 定执行。

3. 特岗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县(市、区)内 基层间对口岗位流动,但必须在前一岗位服务2年以上。

4. 特岗生毕业后,按协议到株洲市各县(市、区)基层 相应机构从事中医工作5年以上(服务年限不含规培时间)。 未按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到基层涉医工作的,作为违约处理, 计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参加株洲市公务员招考及事 业单位人员招聘,并退还相关专项培养减免费用。未履行完 成约定服务期限的,则取消特岗生资格,退出人员编制管理 序列,作为违约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参加 株洲市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并退还相关专项培 养减免费用。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在毕业后5年内须考取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证,则取消基层医疗机构事业编制。

5.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制定特岗生在校期间综合 素质评价考核办法,对特岗生组织实施量化评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合格的,予以入编推荐。经各县(市、区) 面试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入职管 理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附件:     1.2021年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专业计 划分配表,

2.2021年株洲市县(市、区)基层中医特岗生定 向培养招生计划汇总表

3. 2021年株洲市定向招录中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

4.2021年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招录志愿报 名信息汇总表

5. 2021年株洲市基层中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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