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摄像工作制度与流程

2019年03月27日 09:27  点击:[]

第一条:图书信息中心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级资源建设及重要活动,提供摄影摄像所需人力、物力支持。学校二级部门的资源建设及活动摄影摄像归本单位负责,教职工个人的资源建设摄影摄像归个人负责。

第二条:摄影摄像申请人(部门)需至少提前15天,向图书信息中心提交《视频拍摄申请表》,同时提交视频拍摄的剧本和脚本。

第三条:摄影摄像申请人需提前熟悉拍摄脚本和流程,并至少安排1名团队成员参与视频拍摄全过程,担任“导演”角色。

第四条:图书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需与申请人(部门)充分沟通视频拍摄的意图和目的,申请人(部门)应为图书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支持。

第五条:图书信息中心完成拍摄后2日内完成刻盘,视频拍摄申请方取走并保管,图书信息中心不再负责保管。

第六条:摄影摄像工作流程(附件1

1、向图书信息中心提交《视频拍摄申请表》(附件2)。

2、审批;

3、图书信息中心人员执行;

4、提交视频文件(光盘)。

 

附件1:摄影摄像工作流程

附件2:视频拍摄申请表


附件1

摄影摄像工作流程

附件2

视频拍摄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申请人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及拍摄内容

(请附拍摄脚本)

 

视频用途

¨微课(MOOC  ¨质量工程项目

¨学校重要活动 ¨其他_____________

拍摄场地

拍摄时间

摄影机机位数

是否需要刻盘

视频输出要求

¨高清 720P

¨高清1080P

¨其他__________

视频交付时间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图书信息中心负责人意见

签字:

注:(1)本表一试2份,1份本单位保管,1份图书信息中心留档。打印盖章有效。(2)审批时限:图书信息中心负责人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审批或给予答复。(3)视频管理:图书信息中心完成拍摄后2日内完成刻盘,视频拍摄申请方取走并保管,图书信息中心不再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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